服務條款

  1. 定義
    • 本規約中「霏亞」係指霏亞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本規約中「會員」係指同意本規約後依照規定之方式登錄註冊為美即用MatchYou平台(下稱本平台)會員之個人。
  2. 霏亞會員
    • 會員可依照霏亞所制定的條件,使用本平台的各項服務。但有時必須另行登錄或同意另行規定的特約事項。
    • 會員不得將根據會員地位或透過使用服務所取得霏亞所賦予的一切權利,任意折讓、轉讓、轉借、抵押、設定負擔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移轉他人或加以處分。
    • 本規約適用於所有會員,於完成登錄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所提供的會員服務時起,皆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遵守本規約的所有規定。
    • 會員清楚知悉霏亞將隨時頒布相關消費規範,會員進行購買時,視為同意霏亞頒布之全部規約、條款或消費規範。
    • 會員同意遵守本規約並依規定申請入會的申請者,於完成規定的登錄手續後,即具有會員資格。會員登錄手續一律由本人親自辦理,代理登錄者概不予承認。此外,過去曾被取消會員資格,以及經本公司判斷不適當者,可能無法通過會員之申請。
    • 進行會員註冊程序時,請詳讀登錄時之注意事項,並在必要欄位正確填妥輸入必要事項。
    • 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應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含未來之修改變更)後,方得繼續登陸註冊及使用本服務。當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其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規約之當時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訂變更。
  3. 會員ID、密碼及資訊管理
    • 用戶ID和密碼請由會員本人定期變更避免被他人知悉。依照規定方法輸入的用戶ID及密碼與登錄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視為會員本人所使用,即使係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本公司無法辨識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的情況,本集團對此所致的損害,概不負責。
    • 已登錄的資料若有變動時,請盡快進行變更申請。若因未進行變更而產生任何損害,本集團不負擔任何責任。此外,變更前已完成的交易仍係依照變更前的資訊進行;若需將此相關交易資訊通知服務提供者,請會員直接與服務提供者直接連絡。 
    • 會員欲退會時,請由會員本人刪除會員資訊。於完成規定的退會程序後,即喪失會員資格。
  4. 共通條款
    • 會員應確認商品或服務皆符合需求才下單購買。若會員於訂購產品或服務後,有任意退換貨、多次無故取消訂單或任何本平台認為不恰當等情事,有造成經營、管控、作業上困擾或衍生損害之虞者,本平台將視情況拒絕交易、暫停或永久終止對會員提供服務。
    • 除另有規定者外(例如預約服務),會員得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於商品配送到會員指定地址的次日起算7日通解除契約,並申請退款(可能須填寫國稅局規定之折讓單或文件之需求),收回商品經檢視後退款。為了維護會員的權利,本平台保有調整退款機制及因應,建議隨時至本平台確認,請會員確實完成退費流程,耐心等待本平台完成退款事宜。
    • 會員使用本平台之消費行為或交易,皆以本平台系統所自動記錄的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遇爭議時,會員同意應以本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若會員發現交易資料有誤,應立即通知本平台。
    • 會員應填寫正確的付款信用卡資料,若有不實或任何未經持卡人許可有盜刷或偽冒信用卡情形時,本平台得以暫停或永久終止會員使用本平台,如經本平台判斷涉及違法情事者,本平台得配合司法警察機關提供相關訊息及依法追究
    • 會員應妥善保管所使用手機、付款信用卡、本平台之帳號資料、付款密碼,並不得轉讓、質借或提供他人使用,否則因此所生之糾紛或損失,需由會員自行負擔。
  5. 特約條款
    • 有關於本平台之預約服務,因涉及服務人員、店家、時間、場地之選擇及安排,服務人員、店家須預先準備,參考消費者保護法「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規定,會員於完成訂購後取消交易者,應仍應按以下方式支付費用:
      1. 會員於預約服務時間開始前24小時取消預約服務,不收取費用,將預約服務金額全額退款給予會員。
      2. 會員於預約服務時間開始前24小時至4小時前取消預約服務,則收取服務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為手續費,剩餘金額將退款給予會員。
      3. 會員於預約服務時間開始前4小時內取消預約服務、未出席預約的服務店家,或是自行提早離開者,將無法獲得退款。
      4. 預約服務目前僅供女性會員使用,若抵達店家為男性顧客,店家可拒絕提供服務,並無法退款。
  6. Cookie相關事項
    • 霏亞為了針對會員存取網站的動作進行認證、調查會員的存取記錄、使用現況及改進會員服務品質等,將收集會員存取本集團伺服器時的IP位址相關資訊、以手機存取時則收集手機端末的機體識別碼相關資訊,並利用(cookie)的技術收集會員存取記錄等相關資訊。
    • 欲使用會員服務的會員,以同意前項規定及接受Cookie為前提條件。會員若設定瀏覽器拒絕Cookie時,有可能會被限制或拒絕使用會員的各項服務功能,請特別注意。
  7. 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侵害或毀損霏亞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 及其他權利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2.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3.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4. 從事未經霏亞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5.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霏亞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6.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7.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霏亞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8. 服務內容之變更與電子報及EDM發送
    • 會員同意霏亞所提供本服務之範圍,霏亞均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的項目或內容,且無需個別通知會員。
    • 會員同意霏亞得依實際執行情形,增加、修改或終止相關活動,並選擇最適方式告知會員。
    • 會員同意霏亞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霏亞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9. 服務之停止、中斷
    • 會員同意於下列情形,霏亞得不經事前通知、於一定期間內停止本平台之服務,且不得以該服務停止為由,向霏亞請求返還管理費及請求損害賠償等:
      1. 為進行霏亞伺服器、軟硬體之檢查、修理、修補、改良昇級等而停止。
      2. 因電腦、通訊迴路、電信業者機房線路等發生事故、故障而停止。
      3. 為保護霏亞、顧客、合作業者或其他第三人之利益,或其他經霏亞認定不得不停止之情形。
      4. 因其他不可抗力事故或非可歸責於霏亞之事由所導致的服務中斷。
  10. 智慧財產權條款
    • 霏亞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霏亞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霏亞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會員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會員應對霏亞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 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會員同意在使用霏亞之服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 若會員有涉及侵權之情事,霏亞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會員帳號之方式處理。
  11. 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 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霏亞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 霏亞並不保證本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會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霏亞不負賠償責任。
  12. 拒絕或終止會員的使用
    • 會員同意霏亞得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會員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之使用,或將本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此外,會員同意若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之使用被終止,霏亞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13. 服務內容的變更或廢止
    • 霏亞得在自行判斷下,適當的變更或廢止部份或全部的會員服務項目。
    • 霏亞保有隨時修改本會員服務使用條款及各該使用規範或約定之權利,或由本集團各公司另行制定本規約的補充規則(以下簡稱補充規則)。修訂本規約後,應適用修訂後之本規約。且於本規約修訂後,若會員有繼續使用服務者,即應視為業已同意修訂後之本規約。
  14. 準據法、合意管轄
    • 本規約及各該會員服務之相關使用規範及約定,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本規則依台灣法令解釋,若因本規約有涉訟之必要,會員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的専属管轄法院。